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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學而不厭
2021-09-07 15:57:30 |
根據水利部《關于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海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海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現將海河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招統分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除外)。
7.身體健康。
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詳見《水利部海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9月22日9:00-14:00(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9月23日14:00-17:00),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到各單位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地址見上表)。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應聘者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考試地點:資格復審時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資格復審時另行通知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以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并列第一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崗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并列第一則一并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9月25日,各用人單位統一組織考生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同時開展考察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情況、既往身體狀況等。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水利人才網、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考生被聘用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并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在本次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請考生隨時關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仔細閱讀《水利部海委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附件3),積極配合考試過程中有關防疫工作安排。考生須下載《水利部海委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健康卡及考試安全承諾書》(附件4),如實填寫個人健康情況,簽署考試安全承諾書并簽字,于資格復審當天入場時出示,交給工作人員。考生在資格復審、筆試、面試前應自備醫用外科口罩,提供健康碼和行程碼,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附件4.水利部海委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健康卡及考試安全承諾書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