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畢業生檔案一般在畢業生離校后15日內,由學生科統一通過機要渠道寄出。
②考入對口升學院校的畢業生,檔案寄到錄取學校招生辦或錄取學校指定的部門。
③與外省市用人單位簽約的畢業生,檔案寄到批準其就業的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④與省直單位簽約的畢業生,檔案寄到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無用人自主權,則寄到其上級主管部門。
⑤與河北省的市級以下的用人單位簽約的畢業生,檔案寄到市人事局畢分辦。
⑥畢業生一般應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后三個月內向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查詢自己檔案是否已到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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