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畢業生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
②證明持證畢業生是納入國家普通大中專院校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學生。
③憑《報到證》轉移畢業生人事檔案、戶口關系。
④畢業生報到后,持《報到證》及接收單位有關證明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⑤持《報到證》可到有關部門辦理自主創業手續及減免有關稅費。
⑥未就業畢業生可憑《報到證》到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從事代理手續。
⑦干部身份證明。
⑧參加工作時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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